工廠在驗廠中,如果存在“三合一”或“二合一”情況,將導致驗廠出現(xiàn)“不一致”。那么,什么是三合一呢?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十五條明確規(guī)定:“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筑物內,不得設置員工集體宿舍。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筑物內,已經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,應當限期加以解決。對于暫時確有困難的,應當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,經公安消防機構批準后,可以繼續(xù)使用?!?/p> “三合一”場所的含義 “三合一”場所是指住宿與生產、倉儲、經營一種或一種以上使用功能違章混合設置在同一空間內的建筑。該同一建筑空間可以是一獨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,且住宿與其他使用功能之間未設置有效的防火分隔。 “三合一”場所的分類 用于家庭作坊和經營活動的“三合一”場所按照分類標準的不同有多種類型。 1、按照表現(xiàn)形式分為三類: ①成片開發(fā)的商場(市場)類“三合一”場所。是指在成片開發(fā)的招商城、商業(yè)城中,在經營娛樂、加工場所內設有員工集體宿舍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鋪、商業(yè)用房。 ②成線設置的門面房類“三合一”場所。是指在沿城市(城郊)街道兩邊連片(三戶以上)建設的既用于經營、加工、倉儲,又有員工集體住宿的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鋪。 ③零星建造的經營、加工、倉儲類“三合一”場所。是指沿城市(城郊)街道兩邊或在民用建筑、住宅小區(qū)內零星建造的既用于經營,又有員工集體住宿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場所。 2、按照使用性質分為三類: ①家庭作坊式“三合一”場所。是指將員工集體住宿場所與小型生產加工、修理或可燃物品倉庫混合設置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住宅建筑。 ②商業(yè)類“三合一”場所。是指將商業(yè)經營與員工集體住宿混用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民用建筑,包含在住宅建筑內進行商業(yè)經營活動或在商業(yè)經營用房內同時容留人員住宿兩種情況。 ③餐飲娛樂類“三合一”場所。是指員工集體住宿場所設置在餐飲及文化娛樂場所內,且未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的建筑。 因此,工廠應該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,合理分配、區(qū)分員工休息區(qū)和生產區(qū)域,確保員工安全得到保障,順利通過客戶驗廠。